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5日。
通讯地址:固始县环境保护局(465200)
电话:0376-4995253 传真:0376-6771727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固始县华侨城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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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康庄路南,红苏路西 |
固始县华一置业有限公司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固始县华侨城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09034㎡,总建筑面积356377㎡,项目投资14744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35栋3层住宅楼,10栋18层住宅楼,2栋23+1层住宅楼, 2栋26层住宅楼,6栋27层住宅楼及3段2层商业用房,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及配套设备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广场、网球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道路、绿化、亮化、燃气、供排水、供电、消防、人防、垃圾收集附属设施。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设置高围栏,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辆,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定期洒水等措施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水冲厕1座,并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固始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建筑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进出场地时冲洗车胎产生的冲洗水,主要含有泥沙成分,经项目区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内洒水抑尘,降低扬尘污染。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以回用的回用,不可以回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封闭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土石方挖方回填剩余的按有关规定运到指定地点。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
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固始县污水处理产进一步处理。
废气:居民厨房产生的少量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和住宅楼专用烟道升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地下停车场加强管理,车库做好通风措施
评价认为,本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附等综合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物业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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