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政治工作任务,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自秸秆禁烧工作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党委、政府倾全镇之力,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宣传之广、力度之大为历年之最、全县之最。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包保责任,确保禁烧工作“无空白、无盲点、无缝隙”,实现了责任全覆盖。同时镇成立灭火应急专业队,配备消防服装和灭火器材;各村成立应急小分队。
二是加强宣传。镇禁烧办出动5台宣传车,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不间断进行语音宣传、全镇共发放告知书16000份、各村悬挂宣传条幅80条,发放宣传服装600件,镇、村、组三级干部每人一件,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形成“不敢烧、不愿烧、烧不起”观念。
三是加强督查。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每天出动五辆宣传车负责对全镇五个片区督查督检查,每天填写督查台账,对工作不力的村及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派出所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严格奖惩。镇、村、组三级干部禁烧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奖惩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个人,镇党委政府将依据情况及时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个人年底考核范围。
黎集镇秸秆禁烧工作截止目前:通报批评1村,经济处罚1村,通报批评干部2名,经济处罚干部2名,公安机关训诫打击放火群众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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